為規范和引導人源性干細胞產品的藥學研究,我中心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,結合國內外相關法規和技術要求,以及對這類產品當前技術發展和科學的認知,形成了《人源性干細胞產品藥學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。現通過中心網站(www.cde.org.cn)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請在征求意見反饋表填寫具體信息,并通過郵件反饋我們。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!
聯系人:韓冬梅,Email:handm@cde.org.cn;
魏開坤,Email:weikk@cde.org.cn;
征求意見截至時間:2021年9月17日。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1年8月17日
適用范圍:本指導原則中“干細胞產品”包括由人源性的成體干細胞(adult or somatic stem cells,ASCs/SSCs)、人胚干細胞(human embryonic stem cell, hESCs) 和誘導性多能干細胞(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,iPSCs)擴增、誘導分化,或成熟體細胞轉(分)化獲得的干細胞及其衍生細胞,與輔料相混合,分裝至特定容器,符合特定藥品放行標準,可直接應用患者,也可與組織工程材料 一起用于患者的治療產品。
原文鏈接: http://www.cde.org.cn/news.do?method=viewInfoCommon&id=2493b0f8ac1cce60